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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关注的是我国互联网领域的新兴课题——网络直播平台的治理机制,围绕着对网络直播平台治理现状的揭示和多元治理机制的创新两个主要任务,旨在描述分析自媒体背景下的网络直播平台治理的主体与客体关系、治理模式变迁和机制创新思路,结合当前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网络直播平台治理现状,对我国网络直播平台治理机制的目标、原则、思路等提出创新建议。本文采取的研究路线是以文献、政策文本为基础数据,通过文本分析,描述自媒体时代媒介的基本特征,界定网络直播平台概念,解释自媒体时代网络直播平台特殊属性,并以此为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网络直播平台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当前我国网络直播治理的模式进行分析与评价。通过国外网络直播平台经验梳理,结合我国网络直播平台治理机制现状,提出自媒体时代网络直播平台治理机制优化思路与建议。本文研究认为,自媒体时代网络直播平台具有私人化、社交化、去中心化和再中心化四大特征,在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过程中,网络直播平台面临着内容低俗化、平台交易涉黄、市场虚假繁荣、著作权纠纷、用户隐私风险等问题。而我国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治理因循早前的互联网治理思路,以政府治理为主导力量,采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方式对其进行治理,但在行业自律、企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治理主体力量薄弱。于此同时,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分段管理、多头管理等弊病频出,存在着监管措施滞后、管理部门权力分散等治理困境。在回顾互联网治理的多元治理理论框架和自媒体理论概念后,针对我国网络直播平台治理的现状研究,本文归纳总结了自媒体时代网络直播平台治理机制创新的目标定位与基本原则,提出了机制创新建议,主张政府控制机制与激励机制创新并举、政府治理与企业自律协同、立法完善与直播信用体系创新同行、技术手段与社会教育互补四条基本思路。在该思路下,网络直播平台治理机制的运行由国家行政制度安排、法律法规制度安排以及互联网空间运行机制共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