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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最重要的是发展,是可持续发展。中国整个国民经济正经历高速发展,发展的成果举世瞩目。然而这种发展是建立在部分牺牲农民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要想可持续发展协调就必须关注农民利益,关注农民发展,调整发展的方式和途径,谋求共同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关注科技的力量,关注利益驱动的力量,中国农民朝着和历史上的农民不同概念的方向发展,中国农民将逐渐摆脱靠落后的生产力耕作的传统,迈向与高科技合作,走科技耕作的道路,完成农民到现代化农民的伟大转变。中国农民发展问题的解决需要两个阶段:一是调整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缓解矛盾,理顺关系,正确引导,积极推进,建立健全农民权利保障体系,为农民的发展设计出可行方案。二是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实现,保证农民到现代化的自然转变根本解决农民问题。本文从国家经济战略对农民发展权益的限制引出农民发展问题。国家为发展经济对农民权利进行限制导致一系列农民问题的出现,作为人权捍卫者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仅仅能够在现阶段建设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且也一定会从农民发展权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从根本上解农民发展问题。第一部分从“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的发展战略,其意义就在于农民的最终出路问题,农民发展问题,引出农民怎样发展,发展的条件,发展的途径等问题。第二部分进一步分析我国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城市优先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已经造成对农民作为国家公民应该享受到的经济权利与平等权利的限制,从而出现宪法法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失灵和农民一系列问题的出现。第三部分分析了农民发展的政治、经济、宪政、法治和科学规化条件。第四部分对农民发展权利进行法律考量,从发展权益的角度分析指出农民发展问题的解决需要从解决农民发展权益的宪法确认和法律保障切入,从宪政宪政与农民主体地位、法治与农民权利保障、农民权利实现的法制化、农民权益诉求渠道角度分析农民发展权益保障的法理意义。第五部分分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民发展问题解决的作用和局限性,同时尝试提出科学规划农民发展:通过建立全民全面教育体系发展农民能力和建立国家主导的农民信用体系保障农民发展的资金来源,同时健全宪法法律农民权益保护法治体系保障农民发展权,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