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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中期,“民间美术”一词开始被广泛延用,它是指相对于“官方美术”或“宫廷美术”而言的,由广大劳动人民所创造出的一种能够满足老百姓物质与精神需求的,表现于一定实存载体的民间文化,是集民俗性与文化性于一体的中国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它包括民间绘画、民间剪纸、传统印染、传统雕塑、陶瓷技艺、刺绣技艺、传统编织、传统玩具等种类,具有艺术造型、手工技艺、审美思想、社会功能、艺术价值、文化象征等精神文化内涵。[1]目前民间美术非遗在传承保护工作上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对它的保护研究已刻不容缓。档案是人类随着历史发展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真实、可靠,具有凭证和情报作用的原始信息记录。运用档案学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对民间美术类非遗进行档案化管理,可以作为民间美术类非遗保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目前学界对于民间美术非遗档案化保护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了其档案化保护工作的实践应用。论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山东省民间美术类非遗为例,对其进行档案化保护方式探究,提出档案化保护对策,希望对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贡献一份力量。该篇论文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从国际、国内研究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等方面展开论述。在第二部分中,论文主要对山东省民间美术类非遗及其档案做了论述。包括民间美术类非遗及其档案概念的界定;山东省民间美术类非遗本真性、传承性、实用性、艺术性和区域性的特征;山东省民间美术类非遗的数量及分布(以市级及以上非遗项目为统计对象);文章提出了民间美术类非遗档案主要包括原生档案和衍生档案两类,总结了民间美术类非遗档案化保护的价值与意义。论文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山东省民间美术非遗档案化保护方式,主要包括其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民间美术非遗项目的普查与一般管理过程,鉴定体系与分类标准三方面,并从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两方面分析山东省民间美术非遗档案化的可行性。论文第四部分列举了山东省较有代表性的两项民间美术非遗项目的保护现状与其档案管理现状,提出山东省民间美术非遗档案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论文第四部分分别从非遗项目立档保护、非遗项目传承人立档保护、非遗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提出山东省民间美术非遗档案化保护对策,以期对民间美术类非遗的档案化保护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