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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全球经济出现了向知识经济转化的趋势,而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市场的支持。创业板市场在我国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但创业板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不成熟的市场,如何科学地设计和实施创业板的监管制度将决定着能否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证券市场的风险和促进创业板健康、高效、稳定发展。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创业板监管的相关理论。本文拟从法学的角度对创业板监管的基本原理做出一些解释,努力构建创业板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期望自己的若干具体制度设计能够对我国未来创业板监管法律制度的实践有所裨益。
本文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言,指出研究创业板监管法律制度的时代背景及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界定创业板市场的含义和特征,介绍了海外创业板的三种运行模式,和创业板市场的在我国的发展沿革以及相关概念的比较。
第三部分介绍创业板市场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并说明了监管的必要性、监管的原则、理念和目标。
第四部分比较研究海外主要的创业板市场的监管模式和具体监管规则,为构建我国的监管制度提供思路。
第五部分分析我国证券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第六章为架构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的设想。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交易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和保荐人制度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七部分为结语。强调监管的实现还应借助法律之外的社会整体环境的改善,并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