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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监督全覆盖政策(简称“审计全覆盖”)于2013年提出,是新时代国家审计工作的重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四有”式审计监督,监督范围覆盖至“部门、单位和个人”三个维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全覆盖提出的明确要求。在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审计工作,是国家审计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相关审计工作具有统御作用,具备加强权力约束、提升政策效率、推进廉政建设的效果,因此,实现该领域的审计全覆盖更是国家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自2014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到审计全覆盖的范围后,至今仍鲜有对审计全覆盖新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考察与检验,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审计全覆盖缺乏定量化评价标准,若仅以审计全覆盖的提出时点为基准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进行前后对比研究,会缺乏说服力且存在大量不可控因素。因此,本文基于审计全覆盖的创新性量化视角,研究现行审计全覆盖政策是否能够有效的提升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期望能够为审计全覆盖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之间的协同并行、相互促进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推动国家审计发展。本文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介绍分析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从相关政策发展历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情况及运行效果等几方面着手,收集相关数据,归纳分析近年来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其次,由于主要数据来源《中国审计年鉴》的出版存在滞后性,为保证数据的权威性和可取得性,本文选取了审计全覆盖政策提出后5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样本数据,并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实证检验了审计全覆盖的施行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为:审计全覆盖实施深度性、重点性和步骤性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审计全覆盖实施成效性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正向促进作用较弱。最后,本文根据前文的分析提出了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深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三重一大事项、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推行“1+N”审计模式、提出建设性审计建议和完善审计报告制度等建议对策,以期将审计全覆盖的政策精神深入内化到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