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也逐渐拉大,许多人因为个体因素、政策因素等成为弱势群体。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弱势群体对基本公共产品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弥补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作用受到高度重视。本文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分析慈善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可行性。内因包括四个方面:慈善组织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产品;慈善组织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回应性强;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对社会风气起到潜移默化的改善作用;慈善组织在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起到了第三次分配的作用,缩小了贫富差距。外因包括两个方面:国家政策对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鼓励强化,相关法律的逐步健全使慈善组织能够更有效的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产品。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核心过程是资源的获取与分配。慈善组织通过向社会募集,获取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资源。在获得慈善资源之后,通过灵活高效的分配机制,将慈善资源转换为弱势群体需要的公共产品。在获取资源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慈善组织由于自身局限性,产生了各种问题。慈善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问题包括:由于慈善组织能力不足、公信力不够,导致了资源获取困难,公共产品供给资金不足;慈善组织因为无力、无心、无权,无法有效的回应弱势群体的公共产品需求;慈善组织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监管失效。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慈善组织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可以通过改造慈善组织公共产品供给流程,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增强慈善组织获取慈善资源、回应公共产品需求的能力;通过加强慈善组织的自律和他律,避免公共产品供给过程的监管失效。慈善组织在公共产品供给中起到补缺者的作用,弥补了政府、市场以及互益类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领域的不足,有效地缓解了贫富差距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慈善组织在公共产品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并且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