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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是国家权力配置的地域空间投影,是行政力量配置的基本前提和前决条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行政区划制度对经济的束缚特别是行政层级设置的不合理,造成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省直管县施体制的改革试点是对宪法权威的回归,更是解放县域经济发展束缚,激发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的一次跨越。随着省直管县从财政到行政改革的扩大,也带来现有省级区划管理幅度和管理层级的变动,因此,省直管县体制的改革是否会带来省一级行政区划的变动,文章主要从这个层面进行探讨。
同时行政区划改革的目的是合理科学的设置层级和管理幅度,在政府机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和合理的管理幅度的改革也是重点。从中央到地方政府职责和管理幅度应该是统一对口设置的,通过增加省区,取消地级建制,实现国家结构的扁平化到政府组织机构的扁平化。文章从我国省制的发展脉络入手,对我国省级区划改革的观点进行梳理:结合改革开放后,我国已有的省级区划改革试点的经验教训,重点论述在现有国家稳定发展的条件下,对省级区划改革可行性的理性分析;突出既要有利于中央的管理,同时提高地方发展经济社会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的要求。在当前国家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的休整期内,对行政区划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调整行政层级设置,解决行政区划对经济发展的制度掣肘,以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