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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是传统汉字结构理论。汉代许慎依靠“六书”理论完成了伟大的文字学巨著《说文解字》。自许慎始,人们分析汉字的形体,解析汉字的词义,探寻语源,归整汉语词义系统,“六书”理论都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两千多年来学者们对“六书”的理解和认识很难达到统一。其中,造字法和“四体二用”说是其中影响最大,也是争论最激烈的两种观点。本文本着“还历史之本原”的原则,从“六书”产生的历史背景、汉代人的思维模式、“六书”产生的基础、“书”字意义的理解、许慎对“六书”的定义之再剖析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证,认为:汉代人提出的有关汉字形体的“六书”理论,并非是后世人所理解的造字法亦或。四体二用”之类,而是刘歆等人为推行古文经学,针对当时主观臆断汉字形体,解释词义的错误做法,提出的比较客观、合理的分析汉字形义关系的六种条例,即六种各具内在特殊规定性的汉字结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