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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中国管理层收购(MBO)中出现的财富转移现象。我国MBO为了规避政策限制而产生了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收购方式。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国有企业尤其是地方中小国有企业改制总数中,有半数左右最终以MBO方式实现。许多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近年来也热衷于MBO,力图成为企业的大股东。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已经成功的完成了MBO,一些则试图借助各种隐秘方式来实施MBO。但对沪深两市MBO上市公司的总体分析表明,其经营绩效并不明显,财务状况也有恶化倾向。总体财务分析显示:⑴从规模变量上看,MBO企业经营波动性很大并且财务状况有恶化倾向;⑵从相对变量上看,MBO的直接效果不够明显;⑶样本企业差异性明显,并且MBO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操纵的现象。这也就意味着MBO能够创造财富的三个理论假说并不成立。MBO在我国并没有产生财富创造效应,表明国有企业管理层对收购趋之若鹜并不惜冒各种风险进行中国特色的“创新”,背后的巨大利益驱动力是财富装移,即管理层收购的溢价部分只不过代表着财富从其他利益相关者向管理层转移。这种财富转移在我国主要表现为管理层以各种方式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在收购价格确定后,又通过各种违规途径获取资金以支付收购资金,甚至将更多地财富从利益相关者转移到自己名下。财富转移说在完善的资本市场基本不成立,因为有完备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股东利益难以被侵害,而且竞标机制也排除了管理层从价值低估中获得利益的可能性。但在我国,由于国有出资人没有真正到位,特别是股权分置使得财富转移极易发生。正是这种财富转移效应影响了企业MBO后的经营绩效和稳定性,因为管理层只需要在如何降低收购价格和如何归还收购资金等方面想尽办法即可获得巨大财富,而无需在改善经营管理上投入精力。然而,要实现MBO的价值创造必须完善和加强监督,强化市场约束,通过市场的评判和压力提高经营绩效,包括严格审查收购主体,合理选择目标企业,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规范融资行为与融资创新,并完善法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