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研究了“三权分立”民主体制对美国外交决策的影响。文章认为,在“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下,美国的外交决策权力由国会和总统的行政当局共同分享,而且双方都被宪法赋予了“抵抗对方野心的野心”。但囿于宪法条文的简短和宪法制定时外交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不高,宪法对外交权的规定很少且非常原则,这就使得在美国的外交决策历史中,国会—总统间的关系呈现出很大的流动性。外交决策中多元权力的存在有利于国家利益的形成和表达,会形成令大家“满意”的结果,外交决策中民主原则的运用能带来程序上的正义和具有一元权力决策所不具有的良好纠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