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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最核心部分,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征缴正面临着诸多问题:从缴费对象来说如年龄结构老龄化、社会保险缴纳人员存在缺口、征缴基数的不确定性、社保基金征缴比例太高、负担悬殊等;从管理机构方面来说如社会保险征收沟通协调成本高、管理流程及办法不统一、征缴质量效率提高难等。由此可见,现有的社会保险征收方式已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发展。本文针对目前社会保险费日常征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如何选择社会保险的征收主体入手,采用实证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开展本研究。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国外及中国部分地区社会保险取得的成效,以实例证明税务机关为征收主体的优势,为“社会保险费改税”制度设计的可行性提供证明。通过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缴款的来源、使用用途,论证了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属性。本文指出社会保险费改税的优点在于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资金筹集约束力、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建立更全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并对以税务部门作为征收主体开展社会保险费改税进行了可行性辨析,提出了税目及税率设置、面向全民扩展税基、提高统筹层次、实现跨地域待遇兑现、设置名义账户等一系列具体设想,建议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以一个省为试点,先做到省级统筹,再提高级次实现全国统筹,最后出台统一的社会保险税制度,实现最高统筹级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