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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是在封建主义社会,农民为摆脱国家政府对他们的束缚,以自愿、自发的原则创立而逐渐发展起来的组织,至今为止经历了江户时代的“先祖株组合”、明治时代的“产业组合”,以及昭和时代的“农业协同组合”。在此过程中,农民从弱势地位逐步转变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农协的发展与每个时期其所对应的根据法紧密相连,因此,本文致力于介绍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以下简称《农协法》)及其相关规定,并对其加以分析和说明。 全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日本农协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发展历程和沿革,并且将农协与任意组合、匿名组合、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比较,以加深对以上组织的进一步了解。第二章梳理了《农协法》的立法及其修改历程,还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日本农协的研究状况。第三章根据《农协法》的规定,主要介绍以下内容:有关农协的设立程序、合并程序、终止程序,其法律性质及组织结构,组合员的权利和义务,总会、理事会等代表机构和代表机构中的成员的义务及责任等。第四章探讨了日本农协的发展趋势,主要论述和介绍日本学界以及笔者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