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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我国举行首次律师资格考试后,该考试共持续了14年。2001年,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司法部废除了原有的律师资格考试开始施行国家司法考试。迄今为止,这一被人们称之为“国家第一大考”的测试共经历了二十个年头。在这二十年中,随着司法体制的变革,法律教育体制以及考核体制也在经历探索与改革。基于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律师资格考试以及新兴的司法考试的目的都是为了测试应试者的法律水平和为国家司法系统选拔合格的法律人才,因此司法考试的公正性越来越引起各界人士的注意。如何保证测试的公正性,首要问题就是要使司法考试标准化起来,即按照标准程序设计,实施,评分,分析。
作为一个新兴的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在标准化进程中经过了不断的尝试和改革,但是鉴于初期的司法考试具有衔接性、复杂性,司法考试的制度及测试框架来不及得以深入研究,因此缺乏较为成熟的理论支撑。目前也存在不少关于研究司法考试的书籍或文章,但多是针对应对考试,而怎样将这一考试标准化,怎样使其更加公正,却鲜见评述。
鉴于这一现状,文章将从标准化测试的角度全面详尽地评析国家司法考试。本文以目前在学术界及考试界颇为热门的标准化测试和国家司法考试为切入点,将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运用测试学的原理阐述什么是标准化测试以及怎样评判一个考试是否符合标准化;另一方面运用标准化测试的概念性质来分析国家司法考试的标准化进程。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阐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家司法考试的定位是标准化测试而且在其改革中也正是朝着标准化的进程在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符合标准化测试的问题,具体有哪些问题以及怎样解决,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将有详尽的叙述。通过这篇文章,无论考生还是司法考试的设计者、实施者以及相关的法律、政府机构,都会对标准化测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且对国家司法考试有更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