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理论上讲,住房公积金制度得以运行并发挥支持中低收入者购房的作用,是由一些基本理论支撑的,即强制储蓄理论、互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否能够满足着这些支撑理论提出的约束条件,以及满足这些约束条件的程度将决定制度运行的绩效。本文将分别从四个支撑理论的角度出发,对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绩效,尤其在支持中低收入者购房方面进行研究。整个论文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研究:
第一,作为制度运行的基本保证,资金的筹集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强制储蓄保证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长期性,对住房消费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强制储蓄理论也对强制储蓄作用的发挥提出了一些约束条件。包括怎样平衡不同水平参储者所遭受的不同利益损失,怎样对这些不同损失进行弥补,怎样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等等。本文对这些约束条件是否得到满足作了具体的分析。
第二,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上属于互助性的住房储蓄与贷款制度,制度的生成直接源于帮助占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融资问题这一预期。互助就要求在政策性制度的支持下,资金投向更多地支持中低收入者。本文将分析现行制度下互助功能的实现情况。
第三,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专属于缴存公积金的城镇职工,而运用资金进行住房贷款等投资活动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委托方是否实现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对代理方的激励机制如何,双方的风险承担机制如何安排,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发挥的程度。本文将通过委托代理理论对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最后,对论文的主要结论进行总结,并针对所提出的问题提出一些比较可行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