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官道德建设是法治国家永恒的话题,我国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基本治国方略,并且通过立法程序载入宪法以后,法官道德建设显得更加迫切。我国的法官道德建设正是在依法治国和法官职业化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历史任务。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和历史使命,这就决定了它们彼此相互促进,相辅相承,关系密切。道德建设对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条件和基础;道德规范在一定条件下会被立法吸收,成为法律规范:法官道德可以弥补、填充法律的漏洞或空白;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来实现的,可以达到法律法规的有形制裁所不能达到的深度。因此,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也必须加强包括法官道德建设在内的道德建设,法官职业化对法官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百行德为首,古往今来,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司法职业道德,加强法官道德建设是由法官职业的特点决定的,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道德制约具有独特的作用和功能,是其它调节方式不可取代的。法官道德是法官职业化的基本内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应当成为每一位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成为其生命和灵魂的一部分,法官道德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前提条件,同时促进法官职业化的实现。 本文对法官道德建设的研究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逻辑思路的:首先分析我国法官道德建设的现状,总结基本成就、找出主要问题,探寻主要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包括法官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实现司法公正;激发道德需要;强化外在约束;探究法官道德建设的基本规律。 分析现状就是摸清我国法官道德建设的客观实际。我国法官道德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制定了法官道德规范,落实了法官惩戒制度,树立了一批优秀法官典型,内化了司法道德观念。但同时也还存在着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问题。法官道德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市场机制对法官道德的负面效应、法官约束长效机制的缺失、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留下的道德空场、地方保护主义对法官道德的消极影响、少数法官自我约束能力的下降等。针对法官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法官道德建设。 法官道德规范体系建构是法官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道德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和导向功能,约束功能体现在道德规范提供了道德评价的客观标准,道德规范可以营造一定的舆论和氛围,对人们行为的选择形成无形的压力,道德规范还可以发挥监督的功能。道德规范也具有明显的导向功能,通过启发道德认同,强化道德信念,诱导、调节道德行为,唤起道德良心,从而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法官道德规范体系,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