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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7年下半年美国次级债危机的爆发,引发了全球经济的震荡,目前整个世界的经济格局正进行着重新洗牌。由于美国欧盟等强大经济体的衰退,全球购买力大幅减弱,“买方市场”的特征比以往更为显著。贸易商如想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就必须对现有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进行变革。这样,为信用方式设计的包括销售分帐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应收帐款催收以及预付款融资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保理业务,在此经济环境中就充分凸现了其优势,成为众多进出口商首选的贸易结算方式。但国际保理业务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而我国又尚未建立起一套既遵循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制度,因而保理商在操作国际保理业务中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亟待分析及解决。
本文以应收帐款债权转让是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基础为切入点,探讨了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分析了保理商在操作国际保理业务中所面临法律风险的成因,并结合实务操作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以及完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对我国保理商操作国际保理业务有所裨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1章主要介绍国际保理业务概括包括其概念,种类,发展状况及与其它结算方式的比较优势;第2章介绍了国际保理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其法律特征,法律依据及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第3章则以应收帐款债权转让为核心分析了进出口保理商在操作国际保理时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第4章针对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保理业务法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