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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的各种思潮纷纷进入中国,很多中国的学者开始接受西方思想家的思想。国人们大多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选择了他们认为适合于中国现状的思想。这其中以西方的民主思潮,最为国人所接受。他们希望通过对西方民主思想的学习,改变中国落后挨打的局面。改良派的思想家们就是其中的先驱。改良派的学者们把西方民主思想中一些重要的概念引入中国,“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自由”、“平等”等概念成为了他们构建自己民权思想的出发点。康有为,梁启超,严复作为改良派的代表人物,从这些概念出发,构建出了他们具有中国自身特色的民权思想,并在此基础上付诸实践,提出了对于君主立宪制的构想。所以,“民权”是源于“民主”的,“民权”是作为“Democracy(民主)”的中文译法被引入中国的。改良派的学者们看到了“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自由”和“平等”对于否定专制制度和启蒙人性的重要意义。但另一方面,“民权”并不是“民主”,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和实际的国情的影响,其含义也发生了变化。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理解,对于“民本”思想的留恋,对于“国家”与“政府”关系理解的限制,加之当时的“救国救亡”的时代第一要义,都使得中国的“民权”只能以一种与“君权”共存的局面出现。所以,最终“民权”成为了“民众权利”的代名词,成为了一种群体的权利,而并非个人权利。君主立宪制也只是一种以君权为核心的制度,而并不是那种“君权为虚”意义上的西方的民主制度。
“民权”源于“民主”,又不同于“民主”。改良派的学者根据他们实际改革的需要,构建了他们的“民权”思想。笔者希望通过对“民权”和“民主”的比较,通过对这个转变过程的阐述,真正把握改良派“民权”思想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