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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中国的经济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得到越来越多政界、学界人士的肯定。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环境税能够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能不能在开征环境税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保证经济发展、居民福利水平不降低?这引出了环境税能否实现“双重红利”的问题。 主要研究目的是验证环境税是否能够实现“双重红利”,即在实现“第一重红利”(减排)的基础上能否实现“第二重红利”(GDP或居民福利水平的增加)。在进行以上研究的同时,研究了环境税对能源消耗和行业产出的影响,以使整个研究体系更为完整。 以山东省为例进行研究,编制了《山东省宏观社会核算矩阵》和《山东省社会核算矩阵分解表》作为基本数据输入,结合山东实际及研究需要构建了CGE模型,重点设计了其中“环境模块”的方程构成,对在不同环节征收环境税进行了刻画(生产环节、居民消费环节以及进口环节),实现了模型的动态化,并分别模拟了5种不同情景在2015-2020年间的表现,研究表明: 第一,虽然模拟结果并不支持环境税的“强式双重红利”假说,但是可以实现“弱式双重红利”。征收环境税可以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虽然在满足减排的前提下无法实现GDP和居民福利的增加(“强式双重红利”),但是通过降低其他扭曲性税种的税率可以使GDP和居民福利的损失有所减少,从而实现“弱式双重红利”。 第二,随着税率的升高环境税的减排效果提升,但是对GDP和居民福利的负面影响也随之增加,环境税的返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和居民福利的损失。 第三,减征企业生产税比减征企业所得税更能弥补GDP和居民福利的损失。 第四,环境税会对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产生影响。原煤在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会有所下降,电力、原油及成品油所占比例会有小幅度增加,但是,短期内山东省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难以改变。第三产业比重增加,到2020年第三产业比重将超过第二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