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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P2P从2007年开始出现,是民间借贷的一种新形式,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创新,经历了缓慢发展的前几年之后,到2011年迅速扩张。P2P的发展具有民间借贷和互联网金融结合起来的特有的优势,也带来了大量的法律风险。伴随这些风险而来的,是P2P行业现实中一系列的跑路、倒闭、提现困难的事件,使得行业的良性发展遭受阻碍,并严重损失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互联网金融的稳定氛围。我国对于P2P的法律监管具有滞后性,从无到模糊,到现在尚没有形成具体明确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但是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一部分监管措施。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P2P的合法性依据,确定了P2P的法律定位,明确了P2P的业务范围,对于P2P业务设立了负面清单,规定了出借人和借款人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比较详细具体的规范了P2P运营过程中各方面的问题,为P2P的法律监管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P2P的火爆说明了其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它给众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和便利的服务,活跃了民间资本,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的利率是透明的,而且是市场自发形成利率,对于利率市场化有重要的促进作用,P2P借贷的收益通常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同时投资门槛低,成为了许多投资者的重要理财途径,有利于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有的P2P平台如“wokai”从事为贫困地区和群众提供极低利率的贷款,体现了金融为社会公益的贡献。因此法律层面应该承认P2P合法地位,并建立专门的P2P法律监管体系,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助益其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简述P2P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恶性不良现象,总结了P2P在我国出现的法律风险,简要介绍了英美P2P法律监管的情况和效果,介绍并评析我国P2P法律监管的发展情况及监管体系建设的现状,并根据我国学术界的研究结果,提出了我国P2P法律监管体系建设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