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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乃人类生存之依托,尤其是当今物质社会,财产的重要地位更是成为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当前民法典的立法已被纳入立法日程之中,于是财产权的理论体系构建以及立法设计,在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学者各有见解,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本文从分析构建传统财产权体系的体系化思维模式以及所依据的抽象方法出发,结合历史的法律传统与立法的现实成本,认为采用体系化的思维模式是未来构筑新型财产权体系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并就新型财产权体系的理论构建与具体的立法实践提出了初步探索。本文包括序言和正文。在序言中,主要界定财产、财产权以及新型财产权的概念。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传统的财产权体系的演化及其历史背景。该章探究古典财产权的发展历史,力图找出发展规律,从而更深刻地认识传统财产权体系,也为未来财产权体系的发展提供借鉴。第二章为新型权利形态对传统财产权体系的冲击。该章着重分析体系化思维方式面对现实社会给传统财产权体系带来的封闭性困境,以及现实社会发展背景下各种新型财产权形态对传统的物权债权“二元体系”形成的巨大冲击。第三章为新型财产权体系构建的探讨。该章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财产权体系构建设想的分析和借鉴,提出关于新型财产权体系的构建原则和初步设想。认为新型财产权体系的构建应遵从传统财产权理论体系及其构建方法,坚持在请求权与支配权两大分野的前提下,对权利形态进行分析和分类。第四章为我国财产权立法体例的探讨。该章结合当前立法实际情况,分析借鉴当前立法草案中关于财产权的立法建议,坚持可行性原则,提出具体立法的初步设想。总之,坚持以逻辑的体系化指导思想和抽象方法,又要突破其固有缺陷构建财产权体系是本文的努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