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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法总则》的出台和民法典的编纂修订,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问题再一次成为了学者们探讨的热点问题。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应该说是当前学界的主流观点,但是对于缓和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及应当如何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限定学者们却没有统一的定论。参考别的国家和地区发现,日本和台湾物权法都规定了物权法定的缓和原则,我国是否应当进行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以及应当怎样缓和、制定怎样的法律制度应当立足于我国的现实。从物权法定原则遇到的现实困境分析,探讨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能够给现有的问题带来的解决方案以及可能性,以及缓和的条件和边界是什么这样一个逻辑结构来探讨这个问题,结合经济形式的发展和社会现实的需求,对物权法定的法进行扩大解释,将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纳入其中,并结合当下信息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创制公示方法的新形式,以求制定一个符合我国国情和物权理论的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缓和的制度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