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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十世纪下半叶开始,人类社会逐渐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即使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正加快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使国家现代化的历程与向信息社会过渡的进程相楔合。随着向信息社会的过渡,人类社会的生产模式逐渐从以大批量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福特模式向以弹性多样化生产为特征的后福特模式转变。人类社会生产模式的转变必然会引起人们对交住的需求的变化,变化了的交往需求又必将导致新的传播模式和传播工具的出现,引起传播领域的变革。这种变革的内存要求必然导致网络新闻传播主体的多样化。 另外,网络媒介的综合性使传统媒介成为网络媒介的“内容”,传统的新闻机构成为网络新闻传播主体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介独特的传播拓朴结构更使那些在传统媒介构成的传播系统中只能充当受众角色的普通个人和机构,完全可能拥有自己的新闻传播媒介,从而成为新闻传播主体。由于能够及时破解自己发展中所遇到的经济、技术和其他媒介进入障碍,网络成了“个人”的媒介。 在通过网络媒介专门从事新闻传播的机构中,传统的新闻媒介依靠自身的优势站稳脚跟,并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另外,网络上还出现了一种没有依托传统新闻机构,单独通过网络传播新闻的专门机构。除了许多传播新闻的专门网站,还有许多机构利用自己的独有优势,持续发布新闻报道,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兼任新闻传播者的使命。除了各种机构外,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聊天、电子论坛、网络寻呼、个人主页或个人网站等方式,成为事实上的新闻传播主体。这些不同的主体在新闻传播格局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传统媒介依然占据了主导地位,商业门户网站的作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而绝大多数的个人新闻主页或网站没有实力,在网络空间里默默无闻,难得有人访问,更缺少回头客,成为实际上的新闻“死站”。 网络新闻传播多样化的出现,对传统的新闻传播秩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网络媒介上,对新闻传播进行控制的各种传统因素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传播控制面临重大调整:特别是形形色色的新闻“机构”、“个体户”和“票友”的大量出现,新闻传播的内部把关机制面临冲击;跨境新闻传播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数目众多的新闻传播主体出现在新闻传播舞台上。它们对传统媒介造成了相当的冲击,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法规,迎接网络新闻传播主体多样化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