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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改革开发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也推动了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随着公众的民主思想和法制意识逐渐提高,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求越来越强烈。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分配方式,包括土地用途界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绿地布局等一系列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逐渐达成共识。 滨海新区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级,经济和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片面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何充分利用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加快推进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制度建设,通过公众参与这一手段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最大化的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尤为重要。 本论文首先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阐述,提出公众参与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的必然要求。文章通过运用文献资料的研究方法,对国外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理论发展和国内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有关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并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美国、德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和国内以上海、深圳为代表的先进地区在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在对滨海新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后,从健全以法律保障、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为主体的保障体系和针对不同规划类型和环节制定有差异化的具体程序设计,尝试构建适合滨海新区发展实际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新模式,有效的推动滨海新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进程,促进滨海新区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