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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末,中国农村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困境。内部是中国农村土地问题严峻,土地集中,人地矛盾尖锐。外部是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原料、农产品倾销到中国市场,排挤着中国的农产品。面对这样的背景,国人开始探索复兴乡村的道路,乡村建设成为这一时期重要的主题。中国地政学会作为乡村建设的代表之一,开始研究土地问题,目的是促进土地改革。中国地政学会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权的归属、地租、改良土地经营方式。中国地政学会在阐释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理论过程中,学会内部也无法断定哪种是“平均地权”理论的正确解释,导致在中国地政学会内部对土地所有权的理解分为两种,一种是改变土地所有权,另外一种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在使用权上,主张佃农对土地的获取,然后由国家分配。实行土地统制后,中国地政学会主张土地由国家管理,设置土地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的主体。中国地政学会也试图废除租佃制度,对租佃制度废除的理由和方法进行了阐述。但是租佃制度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完全废除,中国地政学会最后主张改良租佃制度作为现阶段的任务,而解决地租是改良租佃问题的重要抓手,提出实行地租定额和地租分成。中国地政学会在土地经营上进行了改革,打破传统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的精耕细作的方式,主张建立自耕农场,进行规模化经营,在以合作社辅之,加强土地经营的范围。扶植自耕农能够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生产,迎合自耕农场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在自耕农场的创设和维持上,需要自耕农本身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传统的方法中,大部分佃农或者自耕农是靠高利贷维持的,中国地政学会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建立土地金融体系为自耕农场提供资金保障。中国地政学会的土地经济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上,为国民政府制定土地政策提供理论选择。在实践上,中国地政学会的土地经济思想对台湾的土地改革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地政学会的减租思想促成“三七五减租”运动,中国地政学会的土地金融理论推动台湾的农地改革。但是,中国地政学会的土地经济思想也有局限性,租佃改革不彻底,土地经营规模小,土地金融供给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