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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历史认识中的基础环节——历史证据。研究围绕如下问题展开:“为什么同样的历史证据可以得出彼此相反的研究结果?”通过对学术史的回顾,本文发现:学者们往往将“历史证据”与“历史材料”相混淆,并且通过探讨历史材料的相关问题来回避/覆盖对历史证据的反思。这意味着不仅需要理清我们的概念,还需要重建历史证据与历史材料间的逻辑关系。由此,本文在第2章和第3章中对“证据”和“历史证据”的概念进行了细致(甚至是繁琐)的分析。通过使用分析哲学的方法,本文力图清晰地揭露出论证语言(系统)背后所暗含的内容,即证据与本体论之间的相互承诺和相互塑造的互动关系。由此带来了两个直接问题:a.历史证据在认识中是否可以“脱离”历史本体论而存在(即必要性问题)?b.历史证据的真实性与历史本体论有何关系(即真实性问题)?它们指明了后两章的讨论方向。第4章前半部分以古希腊的历史证据观为案例,展示了本体论对证据观的影响;后半部分辅以一场思想试验,以反证的方式讨论了必要性问题。第5章从较宏观的层面讨论了历史真实性的问题(即从认知模型的角度梳理了史学思想史),并给出了在我看来较为合理的评判历史真实性的模型。在第6章中,我将本文前几章里涉及的思考方式及结论,应用到一个具体案例(即探讨戴维斯对一组证据的使用)之中,来检验本文理论设想的实际效用。理论对于普遍性的诉求,要求自身不仅要着眼于过去和当下,更要着眼于未来。所以在最后部分,作为全文的总结,或者也可以说作为未来探讨方向的路标,我常识性地讨论了新技术在历史认识中的基础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