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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流民问题一直是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其中,关于流民成因的探讨成果较多,有赋役繁重说,土地兼并说,政府救荒政策失误说,生态环境恶化说等等。概要说来这些研究只是从整体或宏观角度对流民的成因作了总体论述,相对说来缺少小区域具体流民成因的关注与研究。本文拟以明朝前期山东流民为个案研究,从环境史角度解读其流民成因的病理。生态环境作为明代流民成因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孤立出现和存在的,它的产生与明前期政府在山东进行的大规模农业开发有着重要关系。明前期,政府在山东组织了大规模的农业开发,使战乱后的山东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由于统治者和政策本身的失误,造成了一些弊端,即农业开发加剧与生态环境恶化进程,环境问题成为流民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即先概述明前期山东农业开发的一般情形,在此基础上从生态环境视角分析农业开发与流民成因的内在联系。本文共分四个部分。一、问题的提出。综述国内关于流民成因的研究成果,并对有关农业开发与流民问题中所涉及的环境问题进行说明。二、以东昌府和兖州府为例,探讨统治者国家重建“理想社会”的意图。具体分析明前期政府在山东进行的大规模农业开发,并分析明前期山东地区不同时段流民特征与表现。三、主要分析山东地区生态环境变迁与流民产生的关系。在对山东土地兼并和赋役情况的分析基础上,提出在明前期,这些因素并不足以引起大的流民运动。频繁的自然灾害、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及各种灾荒和生态危机愈来愈成为流民生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农业开发恰是灾荒与生态问题的重要致灾因子。另则,本部分以东昌府和兖州府流民为例,说明在生态环境恶化下形成的“生态危机——农民贫困——自然灾害——流民产生”的流民生成机制,而流民为应对困境进行的迁移、流出、改造等行为形成生态环境的一种自我调节。最后,通过对山东农业开发而引起的生态危机是导致流民潮的一个重要原因的分析,结合当前形势强调“生态流民”社会影响,并给予当前社会农业开发和建设以历史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