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研究——以珠三角某欠发达地区为分析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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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根植于悠久深厚的中华文化土壤之中,长期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并且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成为了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东方经验”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人们对法治及其局限性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识的加深,人民调解作为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如何充分发挥其巨大的社会功能成为一项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笔者基于长期对农村问题的关注以及对人民调解机制的兴趣,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针对转型期农村纠纷的特点和对人民调解决的新需求,选取颇具代表性的珠三角某欠发达地区,采用调查和非介入性的研究方法,通过理论论证、实地调研和系统分析等三个阶段,对中国农村人民调解机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首先从选题背景出发,阐述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研究内容等,介绍了对本课题进行研究所要采取的方法,并对本课题的研究对象作了界定。其次是对个案选取的背景进行了解析,总结归纳了转型期农村民间纠纷形态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个案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的现状。再次是揭示出目前农村人民调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成因分析。最后面对农村人民调解机制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对现行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可操作的制度性建议,具体有三个方面:其一,是从农村人民调解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着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其二,通过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明确人民调解适用范围、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确定性、加大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强化指导和监督等五大措施,加强农村人民调解的制度建设;其三,完善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和诉讼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笔者希望提出的这些问题和结论能够在农村人民调解机制的改革完善之路上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使农村人民调解机制能够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其独特优势,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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