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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外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财务舞弊问题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恶疾。财务舞弊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和扭曲,影响了利益相关主体的决策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可能直接威胁其生存与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化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巨大风险。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防范财务舞弊。继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萨班斯法案》后,我国上交所和深交所2006年分别发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财政部2008年联合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提出规范要求。如何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利用、避免财务舞弊,已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再次引起社会公众对内部控制的广泛关注:内部控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内部控制保证财务信息可靠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 实务中内部控制能否发挥作用以及作用效果如何,缺乏有力的实证研究证据支持。本文以我国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为契机,结合国内外文献回顾,从内部控制目标出发,分析内部控制和财务舞弊相关理论,及公司内部控制对财务舞弊发生的影响。按照COSO内部控制五大要素构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指标,选取2006年至2008年财务舞弊上市公司及配对公司为样本,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考察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公司财务舞弊发生的关系。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公司财务舞弊的发生负相关,说明内部控制良好的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小。研究结论符合理论预期,证实了内部控制保证财务信息可靠性目标的实现,表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成果,也为政策部门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