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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作为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其安全机制的健全与否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当前阶段,我国食品安全机制不够完善,食品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无法于购买之前获知食品的相关安全信息,此外,我国部分企业家道德缺失,食品生产企业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生产,而是采取投机取巧的办法,用违规手段降低企业自身生产成本以提升利润。而普通消费者往往因价格因素而购买上述企业生产的食品,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影响了食品安全水平。但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不断改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水平以及食品安全水平,当前的食品安全水平并不能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需求,从而产生了食品安全现状与消费者需求差距越来越大的现象,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必不可少。食品安全监管可以促进食品安全体制的建立以及完善,保证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从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必要途径。食品到达消费者的手中大致需要经过生产、流通、销售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的监管缺一不可。但是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济南市的情况最为严峻。这不得不引发我们对济南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产生质疑。 本文在今年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安山东”品牌活动推出的大背景下,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梳理与总结,结合外部性理论,博弈理论分析,在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运用的基础上,分析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相关行为,设计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测度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熵值法和层次分析法设计指标权重,最终得出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以及各地区的排名。以此为基础分析得出济南市各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促进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内部协调;提高相关信息程序透明专业化;实行流动网格化管理;差异化管理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