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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汉语的代词一直为学者们所关注,但是目前还没有人对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作过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对秦至汉初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的第一、第二人称代词进行穷尽性的调查研究,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共时和历时对比,讨论秦至汉初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数量、频率、称数、时代性、句法功能、谦敬功能等问题,以期全面客观地展示当时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使用面貌,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从而为汉语语法史的研究提供一个断代描写研究的材料。秦至汉初时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朕”、“余(予)”四个。“吾”和“我”是口语词,出现频率较高,且可以兼表单数和复数;“朕”和“余(予)”不是口语词,出现频率相对较低,只能表示单数。“朕”由于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句法功能上变得同“我”一样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吾”仍较少作宾语,但是相对于先秦时期,“吾”出现了作肯定句中动词后宾语的例子,它作宾语的功能更加全面;“余(予)”是一个古语词,句法功能也基本上延续了前代的特征。封建皇帝自称为“朕”表示自尊,“吾”、“我”、“余(予)”则不具有谦敬功能。秦至汉初时,“子”是一个真正的第二人称代词。这时的第二人称代词有“子”、“若”、“女(汝)”、“而”、“尔”、“乃”六个,“子”、“若”使用得最为普遍,“女(汝)”、“而”次之,“尔”和“乃”使用的次数最少,它们出现的数量和频率可以从时间和方言的角度找到依据。第二人称代词在数上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若”和“女(汝)”可以兼表单数和复数;“子”、“而”、“乃”则只能表示单数,“子”表示复数是它的活用;“尔”相对于战国时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只能表示单数,也许它的功能体现得不是很全面。“子”、“若”、“女(汝)”的句法功能很全面,“而”不能用作宾语,“乃”只能用作定语,“尔”在先秦汉语中旬法功能很全面,秦至汉初时也只能用作定语和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