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族企业近年来已经越来越被学术界所关注,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利政策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决策,与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一同构成企业理财活动的三大核心内容。制定合理的现金股利政策能提高家族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与自身质量,并对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以及家族股东与公司的沟通问题上都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本文用代理理论与当家理论分析和解释我国家族企业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相关关系。根据这两种理论应用边界的不同,将代理理论运用于非创始型家族企业,将当家理论运用于创始型家族企业。基于对两种理论的分析,发现创始家族与非创始家族的股权结构对公司股利政策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本文中,选取了2007-2009年家族企业数据进行实证研究,首先区分家族企业为非创始型家族企业与创始型家族企业性质的不同对现金股利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了创始型家族企业要比非创始型家族企业更倾向于保留现金利润,来为企业未来的发展留下充足的资金;而非创始性家族企业则由于手中所持有的股份大多为非流通股份,持有大量的非流通股份意味着家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无法获得资本利得,所以他们更倾向于派发更多的现金股利来掏空企业。然后,把家族企业分成创始型家族企业和非创始型家族企业,来研究两者股权集中度不同对现金股利影响的差别;发现,当创始型家族企业股权集中度越高,创始型家族企业就越倾向于保留现金股利,而非家族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对现金股利不产生影响;非创始型家族企业的家族股东的股权集中度越高,则越倾向于派发现金股利,而非家族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则与每股现金股利负相关,这样的话家族股东更能从现金股利的发放中获利。在文章的最后,给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性建议,希望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那就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来保护非家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