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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低碳经济转型的深入发展,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开始成为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热点。针对目前的研究现状,为了能够了解我国资源型企业的碳信息披露的现状,本文选取2011年-2013年我国资源型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碳信息披露质量水平采用内容法分析进行评价,实证检验股权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等内部公司治理特征以及交易状态、审计机构权威性等外部公司治理特征对于企业自愿性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程度。 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独立董事比例对碳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比较大,说明股权集中度高和独立董事比例高的上市公司,更愿意提高碳信息披露水平。董事会规模、审计委员会成立与否和监事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愿性碳信息披露水平,表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自愿性碳信息披露的意识逐渐提高,公司治理的结构正在逐渐完善,进而提高自愿性碳信息披露的水平。外部治理特征中的交易状态影响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程度比较大,经营状态比较好的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充分性和透明度比较高;但审计机构权威性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很小,表明上市公司在自愿性碳信息披露时并没有考虑审计机构权威性的影响。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果,本文主要从学术界、政府、企业和社会等角度提出改善碳信息披露的建议,理应适应低碳经济转型需要,倡导和鼓励管理层实施自愿性碳信息披露,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