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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资本市场机构化”这一趋势在中国这个新兴资本市场上更是表现的势不可挡,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然而,机构投资者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巨额资金到底是在为中小投资者争夺话语权还是成为了资本市场非法瓜分利益的元凶?一直是一个困扰学术界和监管部门的重大问题。
在国内众多涉及此类问题的事件中,“股权分置改革”无疑是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各利益集团博弈最为激烈的事件。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对股改时期“机构投资”与“中小股东”、“非流通股股东”、“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分为两步。首先,分别以“送达率”和“送出率”为被解释变量对基金持股比例、基金持股的变化比例的变量进行回归,探讨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对价水平的关系。发现,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共谋”,机构投资者没能起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作用。接下来,在第一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股改的表决结果将上市公司分为“通过组”与“否决组”,将两组的未来一年的业绩进行对比,研究非流通股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的共谋是否影响了公司未来的业绩。通过检验结果发现,“基金持股比例与提案通过与否的交互项”与“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基金不但在股改时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还通过与大股东的联合造成了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状况,且利用该控制权获取巨大私有利益,损害了公司的业绩,降低了公司的价值,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