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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是指导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制度设计和实践的理论基础和主导价值观,也是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观,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内容、功能、特性和模式做出不同选择的自我认知和制度设计。面对社区矫正这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我国一些检察监督机关还秉承着传统的检察监督理念,来指导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践工作,导致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作为这种新刑罚执行方式的检察监督机关需要秉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理念,转变传统的检察监督理念,充分运用多元的检察监督手段和方法保障社区矫正的依法进行,指导并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基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我国各地区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践,论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指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在社区矫正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并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的功能和特征做了进一步阐述。其次,对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偏差的表现和原因进行了阐述,理念偏差主要表现在监督者本位、过分追求刚性监督、事后监督及重权力、轻权利,紧接着提出了我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应当秉承协同理念、柔性监督理念、同步监督理念、人权保障理念及监督效果理念,并对需要秉承的理念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论证。最后,本文阐述了秉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的途径以及保障,分别包括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的教育和养成、确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的制度保障机制及健全并维护秉承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理念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