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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在我国的历史由来已久,而现代意义上具有组织性、独立性、自治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的志愿组织是从改革开放后才兴起的。志愿组织具有克服市场缺陷、克服政府缺陷、实现多元的社会价值、促进社区的凝聚和团结的功能,对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志愿组织是市民社会的产物,又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育,它的管理适用公共事业管理理论,它是社会自治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国外志愿组织发展比较成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志愿组织、志愿活动也将走向全球化,同时,国内的改革也为志愿组织发展提供了空间。我国志愿组织的发展是随着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转型发展起来的,目前虽然在各级各类法规中有了一些与志愿组织相关的内容,但是对志愿组织的约束较多、政策性规定较多、实质性激励较少,不利于志愿组织的健康发展。我们目前需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志愿组织相关立法和保障,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社会保障机制,以促进志愿组织的发展,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