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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农”问题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三农”问题是否处理妥当,直接关系到我国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中,增加农民的收入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农民的收入如果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增加,就会促进农民再生产的积极性。随着积极性的高涨,又会促进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二者相互促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反之,二者则会相互制约,可能会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让事实说话,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来谈如何减轻农民负担,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首先,本文从农民增收的意义说起,使人们在意识中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农民收入的增加对大局的影响。接下来以事实为依据,论述当前农民收入和负担的现状。农业税取消后,农民的显性负担大大降低,但是农民的隐性负担却进一步凸显,这是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长期下去会给农民造成一定的危害。其次,根据农民收入和负担的现状来谈农民负担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民所承受的不公平隐性负担包括:城乡“二元”结构、乡镇财政困难、县乡行政错位和农村法制不完善等。这些不公平的隐性负担会影响到农民对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从而会影响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如果这一情况得不到很好的改善,那么生产效率得不到提高反过来又会影响到农民对生产投入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全面的发展。最后,本文基于以上的论述和研究,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下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但这仅仅是国家在政策方面和外部条件方面的改善,对于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给予了政策上的公平。要想真正的使农民收入增加,仅靠国家在外力上的作用是不够的,还必须要依靠农民自身内因的作用来促进效率的提高,要不断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于这些对策建议在实际应用时要综合、系统地对待,各方面应相互配合,互相促进,以达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