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研究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ngli10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GATT)。关贸总协定最早于1947年签订,主要是对缔约方在货物贸易方面规定的共同准则。1986年9月在乌拉圭发起、1993年12月在日内瓦结束的第8轮谈判中(乌拉圭回合),美国、瑞士等20个国家提出要把“服务贸易”、“投资保护”、“知识产权”纳入谈判的范围,引起极大的争论,但最终于1991年底将知识产权纳入关贸总协定的议题,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也就在这时产生。该协议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召开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成员国部长会议上草签,成为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一部分,并于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此时也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的时间。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成为WTO的三大支柱。我国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正式对我国生效,此举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入世谈判后期,为了使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接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国务院于2001年3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本文从介绍《TRIPs协议》的基本规定及其对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标准与限制入手,对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修改前后与《TRIPs协议》的差距与进步进行比较研究,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近几年来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指出了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修改建议。在结束语中指出,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我国经过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和新的立法,已基本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但在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从司法、执法、改善法制环境、提高国民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其他文献
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成为重要的无形资本,人类进入了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时代。知识经济的特征决定了其基础是知识,关键是人才。在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本积累将成为一个国
学位
1991年,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崩溃瓦解,这对有着共产主义信念的中国人民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消弱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他的解体也势必会引起中国共产党的高度重视。分析
农民权问题主要涉及植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是当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之争的焦点之一。发展中国家提出农民权的诉求,要求分享发达国家利用其植物遗传资源和传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以及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对社会各个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给当代中学生的人生观带来巨大冲击。当代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