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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语境中,母亲意味着生命的希望和世界的延续;母爱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奉献;母性被定义为对子女爱护的本能。然而现实世界中的母亲,有时却因种种原因的逼迫而呈现出另一种面孔。本文以西方文学中母亲杀婴现象作为切入点,以女性主义批评为理论基础,适当引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美狄亚》、《榆树下的欲望》和《宠儿》三部不同时期的文本进行解读,剖析了杀婴母题所蕴含的文化隐因,对传统母性概念提出质疑,并尝试对母性重构提出具体设想。论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杀婴母题的追述和杀婴文本及杀婴情节的结构功能分析,认为美狄亚、爱碧、塞斯都是刚烈果敢,敢爱敢恨的女性,性格决定她们在面对外来社会压迫时不会妥协,而终将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自我捍卫;其次,杀婴行为发生时,当事女性的心理特征都是孤立无援的绝望状态,这使她们在强烈的精神刺激下只能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来挑战社会的不公平,捍卫弱者的权利;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几位处于不同时代的女主人公都在其社会经历中成长,体验了主导社会的文化价值取向,接着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和所受压迫,经历了女性意识的觉醒,最后在自我认定的过程中采取了非理性的极端反抗方式。第二部分,通过上述三位母亲对母性进行社会文化讨论,传统的母性内涵实际是男权文化的产物,它既没有从女性自身出发,考虑女性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感欲望;也未考虑母亲所处的具体社会环境和文化制度对其生活状态的约束和影响,而单纯地从理论上规定了符合自己需要的母性的本质。这样,当母亲们在现实环境的逼迫和自我欲望的推动下,表现出母性的另一面时,无形中冲撞了男权社会对母性质的规定,遭到了男权社会的排挤和扼杀。本文指出真正意义上的母性,应该是自然母性与文化母性、男性与女性、女性与母性的和谐统一。第三部分,通过对母亲的身份指认,提出重构母性首先需要打破男权社会的“母性神话”,正视母亲作为一个人的自主性,一个女人的真实性;其次重构母性,需要种族平等、民族和睦的社会文化环境,使母亲不再仅仅只充当繁衍的工具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母亲;最后,重构母性需要男性的共同参与,构建体现两性特点和谐母性,实现自然母性与文化母性的真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