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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协议的主要内容在于通过提高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要求,以加强商业银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与巴塞尔协议Ⅰ和巴塞尔协议Ⅱ相比,巴塞尔协议Ⅲ在资本管理方面明显提高了资本监管标准及要求,这必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及运营产生影响,因此,也需要我国商业银行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资本管理对策。
论文第一章是对巴塞尔协议Ⅲ中资本管理主要内容的概述,并对其进行解读。
第二章是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面的概述,主要是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以及由于巴塞尔协议Ⅲ而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是关于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巴塞尔协议Ⅲ对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资本管理方面的影响,主要基于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特点以及对其海外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五大行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并以工商银行为例进行论证说明。
第四章是关于我国五大行以外的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方面的内容。首先论述了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这类银行资本储备及质量方面的特点,主要可能对经营状况产生影响。然后论述这类银行的资本管理对策。在对策论述部分,根据不同类型银行的特点,分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类进行分别论述。
第五章是论文的总结部分,首先论述巴塞尔协议Ⅲ体现的银行资本监管方面的趋势,并对论文涉及到的我国三大类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对策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对比。
本论文综合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根据我国不同类型银行的资本质量特点,分析了巴塞尔协议Ⅲ对各类银行资本管理影响的侧重点,并据此对各类商业银行提出不同的对策建议,且提出的对策可操作性强,具有实践参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