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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我国存在发展的历史相当悠久,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也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态势。民间借贷的发展一方面优化了市场上资金资源的配置,较好的弥补了主流金融机构的服务及借贷方式,缓解了部分企业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的难题,一定程度上对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但同时民间借贷市场“鱼目混珠”,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乱象也混迹其中,大量资金链断裂、人员卷款跑路、暴力催债等引发社会问题的案例屡屡发生,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民间借贷的蓬勃发展,加速了民间闲散资金的流动,但是由于人们的趋利性和盲目性,加上一些“小众行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民间借贷机构容易将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所限制的产业和行业。同时,因为民间借贷行业的“隐蔽性”,政府难以对民间借贷业务进行监管,过量的资金进入到落后产业中,极大的增加了社会成本,影响国家战略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引导其走向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便成为解决民间借贷乱象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民间借贷的社会影响、政府的监管职能和职责、利用相关理论来辩证分析,并以苏州民间借贷市场和苏州市民间借贷及监管现状进行例证,采用实证分析法、文献综合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等对民间借贷的地方政府监管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通过从法律体系、制度体系、社会层面三个方面的研究,得出关于地方政府对民间借贷监管措施的基本结论:地方政府应完善地方立法及操作细则;应明确民间借贷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完善民间借贷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检测预警机制;建立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制度;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构建诚信社会;加强民间借贷的宣传教育工作;成立行业协会;开展校企合作以解决金融专业人才的不足;依法打击非法借贷活动;加强仲裁对民间借贷纠纷解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