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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政府与其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的定义、特点、功能的基本概念出发,揭示了政府与其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其中,理论依据包括要素理论和以人为本等,实践依据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的痛苦和损失。在此基础上,阐明了研究二者关系协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意义。政府与其他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的内容包括:通过点面分工实现政府与人民军队的关系协调;通过对话协商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通过情报交流实现政府与传媒组织的关系协调;通过外交途径实现政府与外援组织的关系协调等。政府与其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的机制包括:建立在科学思维上的决策机制;建立在党政协调上的组织机制;建立在程序规范上的运行机制;建立在资源充足上的保障机制等。政府与其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关系协调的反应欠快速、措施欠得力、机制欠严密、效果欠理想等。造成二者关系欠协调的原因是缺乏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抢险救灾范围广、难度大,非管辖组织自身特点决定,缺乏权威的统一指挥机构等。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政府与其非管辖组织关系协调的原则和措施。其中,关系协调的原则是:生命第一、互通情报、遇事协商、上级支持等原则。关系协调的措施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机制,首长亲临坐镇指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救灾法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