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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扩大和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推进,地方政府融资风险也逐渐显现,政策面持续重申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范围内规范举债,严禁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在此情况下,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的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同时政府性贷款风险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寻找问题出现的原因,从而寻求解决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降低政府性贷款逾期风险。本文以地方官员晋升激励理论、地方竞争理论、公共产品融资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解释了为何地方政府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及商业银行如何进行政府性贷款风险管理。本文详尽的分析了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业务发展的现状,并提出政府性贷款管理的问题,如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业务过度集中、还款来源不实、支行信贷人员操作风险较高、政府性贷款业务办理无政策可依。文中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主要归结为吉林银行平昌支行主要客户群体特殊性导致支行对公贷款展业能力不强;对地方政府还款能力缺乏客观评价导致更倾向于办理政府性贷款业务;“审贷分离”评审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专业授信审批人对贷款业务的了解,导致信息缺失,限制了专业风险控制水平的发挥;同时,国家各项管理政策下发频繁,总行政策指引不明确,限制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途径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合法、合规办理政府性贷款业务提供了障碍。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优化贷款业务结构、择优筛选政府贷款项目、完善业务办理机制、创新业务模式角度,对吉林银行平昌支行政府性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方案进行了具体优化。在政府性贷款业务结构方面,政府性贷款业务的办理应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财务指标进行日常预警,强化担保能力,同时防止政府性贷款授信额度过大,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应更多的专项实体经济建设。在择优筛选政府贷款项目方面,吉林银行平昌支行应选择风险相对可控、具备现金流的项目进行授信,支持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并为具有自身经营和收入的市场化平台公司办理授信。在完善业务办理机制方面,授信审批人员应亲自深入企业,了解业务,充分发挥审批人的风险发现和控制能力;强化风险管理部职能,真正发挥其风险管理的作用;加强政府性贷款业务贷前、贷中、贷后管理,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最后,加强信贷人员风险控制能力是控制地方政府性贷款风险的根本,提高信贷人员风险发现和防控能力,才能最大限度的防止地方政府性贷款逾期事件的发生。最后,在创新业务模式方面,吉林银行平昌支行应明确政策导向,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推进风险可控业务合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