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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气候变化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项重要议题,为防止全球气候发生“危险”状况,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提出了多项建议措施,其中CCS(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被认为是最有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它可以在保证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尽快实现温室减排的近期目标,因此世界各国均开展了多项CCS示范工程项目。我国作为以煤炭、油气等为主要消费能源的大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减排压力也越来越大,由此也已开展了多项CCS相关项目,如华能绿色煤电燃烧前捕获项目,大庆油田EOR试验、胜利油田EOR全流程项目等,CCS的商业化发展势在必行,但我国对于CCS的法制规范体系却未建立起来,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CCS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制是复杂多面的,本文篇幅有限,仅就有关CCS法律制度保障方面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论述,主要是从法律责任、技术标准制度、资金保障三个方面来重点分析CCS面临的法律制度保障方面的问题,并由此提出可能性的解决措施。前言部分主要论述CCS法律保障制度的研究价值,并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简要的梳理。在正文部分,首先简要介绍CCS在我国商业化发展的推动因素及未来前景,然后就总结概括出我国目前CCS商业化发展面临的几个重点问题,接下来,分别论述如何从法律上明确CCS的责任形式、保障资金以及技术安全。第一,重点分析CCS商业化发展面临的法律责任问题,论述CCS特殊的责任承担形式;第二,论述为了保障CCS资金安全的几种途径;第三,阐述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修正和技术标准化来增加CCS的安全性。最后对全文做出简要的总结。本文的重点部分即是明晰CCS法律责任,推行保障CCS资金安全政策,以及用法律进一步确保CCS流程的安全性,笔者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可以对我国CCS的法律规制有所助益,进而推动CCS的商业化发展,缓解我国的减排压力,促进CCS合理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