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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下发中央1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农业政策,对新时期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做出了进一步的部署。这是自2004年起连续第十三个年度下发中央1号文件,而早在2010年1月31日发布的“一号文件”就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领域。伴随着国家对农村问题的重视,大陆的农村经济有了显著的进步,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农村金融体系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同时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因此,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大陆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纵观我国台湾地区农业的发展,台湾农业的高度发达不仅得益于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而且与其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密切相关。台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范式是亚洲农村金融成功的模式之一,研究台湾农村金融在农村金融机构、法律制度和农村信用保证制度方面的有关做法,对大陆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具体阐述了大陆和台湾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和改革进程,法律环境等。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农村金融体系的结构框架,以及不断进行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进行了分析。具体包括:中国大陆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结构现状,大陆农村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历次农村金融改革出台的各项政策以及实际达成的效果,农村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然后分析大陆农村金融体系现有的问题;台湾农村金融体系的一元二级制结构的演变历程和主体金融机构的运营绩效以及台湾农村金融体系的启示等等。通过比较,寻找适合大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举措。本文旨在通过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对比,系统地比较分析了大陆和台湾从法律环境、经济基础、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业保险制度之间的制度变迁、发展规律、组织特点、运行机制等,找出两岸改革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台湾农村金融体系中能够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优势和经验。借鉴台湾在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市场经验和法律制度,并结合中国大陆农村金融的实际需要,总结出能够完善中国大陆新农村金融体系下的一点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包括:加快大陆农村金融的立法,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农业信用保险制度,促进农村保险业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创新等等。两岸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环境、历程还有成果均有所不同,完全复制台湾农村金融体系来建设大陆农村金融体系的条件并不具备,但是可以借鉴台湾的经验,对深化大陆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