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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选择不同的扁桃体切除方式,来治疗单纯由扁桃体肥大引起的儿童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 Hypopnea Syndrome,OSAHS)。探讨扁桃体切除范围不同的扁桃体切除术在治疗儿童OSAHS方面的价值,从而指导扁桃体切除术术式的选择。方法:收集2017年8月-2018年8月期间于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住院手术治疗的单纯以扁桃体肥大为病因的OSAHS患儿60例,其中男40例,女20例,年龄在3-10岁之间。60例OSAHS患儿的扁桃体肥大均在II度以上,术前一天行电子鼻咽喉镜检查,腺样体阻塞后鼻孔1/2以下。将入选的病例随机分为A、B、C三组,每组20例,每组采用不同的扁桃体切除术。A组:扁桃体全切术;B组:部分切除扁桃体,剩余扁桃体组织平扁桃体隐窝;C组:部分切除扁桃体,保留扁桃体下极组织。三组均使用低温等离子刀切除扁桃体,保留腺样体。分别于术前1天,术后2周,术后6月,对每例OSAHS患儿使用OSA-18量表进行评分。记录手术时间和手术出血量。术后1-3天使用疼痛视觉模拟评分法(Visual Analogue Scale,VAS)对每例患儿的疼痛度进行评分,统计以上数据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本文记录并统计了三组病例术前一天的OSA-18评分,分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2周进行电话随访,通过家长回报的数据,三组病例术后2周的OSA-18分值无差异(P>0.05)。术后6月再次进行电话随访,三组病例术后6月的OSA-18分值也无差异(P>0.05)。而同组病例术前、术后对比,OSA-18评分明显降低。统计每例手术的手术时间及手术出血量,A组相对于B、C两组,手术时间较长,出血较多(P<0.01)。B、C两组的手术时间和手术出血量无差异(P>0.05)。计算术后1-3天三组病例的VAS评分,A组的VAS评分要高于B组、C组(第一天P<0.05,第二天、第三天P<0.01),而B组、C组的VAS无差异(P>0.05)。术后随访过程中无人失访,无扁桃体、腺样体增生情况。术后10天内A、B两组各有1例扁桃体术后出血的患儿,C组无术后出血发生。结论:三种扁桃体切除术均能解决OSAHS儿童的临床症状,且治疗效果无差异。B组术式和C组术式在手术时间、手术出血量、术后疼痛方面较A组术式更有优势。治疗单纯由扁桃体肥大引起的儿童OSAHS,B、C组的扁桃体部分切除术更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