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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起,全球性的财务丑闻案件频发,并且时常发生因财务舞弊问题而直致公司破产的案件。像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已发展很成熟的国家也同样会出现严重的财务丑闻。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的内部控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正常运行的保障,一旦企业的内部控制遭到管理层或所有者的凌驾,那么将直接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因此,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为重要。2006年财政部等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着手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6月,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也是我国的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并于2009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0年4月我国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次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扩大到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内部控制在我国已经有了多年的发展,内部控制是否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成为了当今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研究在对国内外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有效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科层结构控制论和制度自我实施作为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通过了解我国实务工作中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侧面分析了内部控制对投资者保护的影响。其次,以深沪两市2012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选取上市公司发布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为研究样本,通过假设的提出、变量的选取、模型的建立及分析得出结论。最后,针对于第三部分发现的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实际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提出优化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相关对策,为我国内部控制的发展和投资者保护提供指导性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