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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美好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时,公共文化服务在区域、城乡以及群体间发展不均等问题也日渐突出,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迫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早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政府应当此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当前,我国政府在推进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存在责任缺失现象,主要表现为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财政保障工作不到位、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文化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四个方面。因此,为了加快实现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而实现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亟须各级政府履行好各自职责,从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美好需求。
本文以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的政府责任为研究对象,以公共产品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为理论框架,针对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政府责任缺失的问题,借鉴国内外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强化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对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含义、价值、特征以及政府履行责任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然后结合我国政府当前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实践,总结出由于政府官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建设机制不完善以及行政问责机制不规范等原因,得出我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政府在存在政策支持、财政保障、人才建设、设施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从而阻碍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早日实现。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特别是国内优秀县域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履行责任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从建立健全政策支持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早日实现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可能的理论指导,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本文以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的政府责任为研究对象,以公共产品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和责任政府理论为理论框架,针对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政府责任缺失的问题,借鉴国内外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强化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对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含义、价值、特征以及政府履行责任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然后结合我国政府当前在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实践,总结出由于政府官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建设机制不完善以及行政问责机制不规范等原因,得出我国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政府在存在政策支持、财政保障、人才建设、设施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从而阻碍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早日实现。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特别是国内优秀县域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履行责任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从建立健全政策支持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中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早日实现县域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可能的理论指导,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