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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是对那些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主要是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是人类对抗长期护理风险的一个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径。该险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而产生,在国外最长已有20余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目前还没有成熟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但随着老年人口急剧增长,社会呼唤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早日面市。 2000年我国已经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我国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老年人在生病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的照料和护理问题已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开办长期护理保险的呼声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国经济尚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人均GDP较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尚不完善,因而还不具备将护理保险作为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条件。现阶段应当以探索为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有偿的商业保险来加以推广,为最终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准备。 根据我国老龄化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时,要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地区、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比如,承保方式上,可以先以附加险的形式,再以主险形式;市场营销上,长期护理保险的销售可以先在发达地区试点,然后逐步向全国推广;保障范围上,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可先提供基本的保障,再向全面保障过渡;保单类型上,可先由纯粹的单一长期护理保险单,发展成两全型或有投资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险种;经营主体上,保险监管部门可规定先有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提供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实行专业化经营;将来社会性护理保险出现以后,商业护理保险产品应该体现出对社会护理保险的补充和提高作用,实现二者的对接,促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 我国在目前的状况下开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不论是在外部市场环境方面,还是在保险需求方,甚至保险供给方都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文章最后对此予以探析,并给出一些参考性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一,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通过相关数据分析,阐释了我国开展商业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比较的方法。对国外典型的两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比较,目的在于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探讨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合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