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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的研发投入对其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并且创业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高风险性、高回报性等特点,这使得其很容易产生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鉴于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公司治理,那么机构投资者为了获得资本市场的稳定回报,如何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进而影响创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故本文以公司治理为媒介,选择2009-2014年我国创业板披露研发投入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506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共2976个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首先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相对于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公司是否能够促进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然后考虑机构投资者整体与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机构投资者持股相对于大股东持股制衡高的公司能够促进创业企业研发投入。2、机构投资者整体与创业企业研发投入显著正相关。机构整体持股比例越高,创业企业的研发投入也就越多。这说明我国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创业企业进行研发投资,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发挥积极股东的作用。本文创新点如下:以前的研究大多数是通过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的定性方面的判断,虽然研究的范围和研究的成果都千差万别,但是从委托代理理论到股东积极主义理论的定性研究还是很少见的,而通过定量的方法研究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也同样是不多的,本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进一步的扩展了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的研究视角。本文的局限及未来的研究方向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本文选择的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并没有考虑其它板块,而且样本数据的时间跨度仅为6年,导致样本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其适用性会受到限制。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加入其它板块分开研究,并且适当延长样本数据的时间跨度,这样可以得到更为准确的研究结果。其次,本文没有分别讨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在今后的研究中加入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的影响便可以大大丰富相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