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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判断证券的投资价值是包括业绩预告在内的一切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业绩预告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发展都围绕此宗旨展开。我国的业绩预告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施,实施时间不长且屡经修改和完善,本文以我国2001年和2002年发布业绩预告的33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事项研究方法考察业绩预告的信息含量以及业绩预告公司在年报正式披露前后的股价反应,以期较为全面地刻画我国业绩预告制度推出后的实施效果。 通过实证分析,本文得到如下一些结论:①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具有市场预期效应,预告之前股价往往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前反应;②年报业绩预告具有披露效应,在预告当日,公布“好消息”和“坏消息”的公司的市场反应会有所差异;③不同类型的公司在预告披露前后的股价反应有所区别;④前期已发布业绩预告的上市公司年报正式披露前后的股价相对平稳,说明业绩预告提前释放了业绩大幅波动的上市公司的业绩风险,预告规则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⑤2002年年报业绩预告提前到三季报中披露,使得业绩预警提示变成真正意义上的“事前预告”,这大大减轻了市场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有效降低了预告期股价的波动;⑥上市地点和预告日的不同对股价的反应没有重大差别. 在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之后,作者总结出本文研究的结论,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状况的建议。最后,作者指出了自己研究的几点局限。